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瑶草路改造工程 已由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常发改招[2018]5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瑶草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瑶草路
2.3 建设规模:工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K0+831.458,老路路基宽4.5m,路面宽3.5m,设计路面宽6m,路面宽5m,按四级公路要求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项目总投资为67.1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瑶草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岗位可以兼任;投标申请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关键岗位人员不能超过65周岁。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 2018 年12月21日~ 2018 年12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6.2 招标文件费400元/份 。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286668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宁市新村路6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073459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28679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286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