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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1 16:28:34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社【2018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及上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邵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

2.3建设规模:新邵县芙蓉学校按36个标准班,1620个小学学位规划,主要面向贫困家庭招生。项目选址在七秀路以南贵新路以北,滨江时代城内,新征用地73亩。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功能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食堂、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29200.3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亿元。

2.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总工期要求:共190天(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总工期为30天(日历日):其中基础施工图10天内完成,单体建筑及其他施工图设计20天内完成;施工总工期160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之日;施工部分包括机械土石方,桩基础,建筑(含钢结构装配式)、装饰、消防、弱电、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广场硬化、挡土墙、围墙、绿化、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施工及采购(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制造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钢结构综合类(或生产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且具有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2人;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包括设计单位及装配式建筑企业

3.6.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体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业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包业绩(完成过一个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施工单位业绩:应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应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设计单位业绩:按合同协议签订时间计算,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和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汇至:

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账号在投保证金的系统里面自动获取,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含16:00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17:00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12209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  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10.3  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情况特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于20181226日上午1000前往项目施工现场由招标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踏勘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网上报名成功依据,地址:新邵县大坪开发区七秀路建设场地,逾期到达的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邵县教育局

人:唐先生

电话:0739-3607595139084226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联系 人:程女士

   电话:1867335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