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对衡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NX2018-A053
三、委托代理编号:HNMYCG2018-031
四、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899700.00元,采购预算及内容如下:
序号 |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备注 |
1 | 衡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 6米太阳能路灯 | 盏 | 210 | 602700.00 |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
6.5米太阳能路灯 | 盏 | 100 | 297000.00 | |||
合 计 | 899700.00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⑦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代理公司,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路82号名仕华府3A栋405室。
5.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5.4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人:刘厚喜 电 话:173588800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路82号名仕华府3A栋405室
联系人:蒋经华 电 话:0734-2591208 15073453555
监督管理部门: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 电 话:0734-855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