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就开发区重点公共区域标清改造成高清监控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开发区重点公共区域标清改造成高清监控租赁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170.96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须具有为系统整体运行、维护的自有管道光纤资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起
2、报名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自主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报名成功后,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网上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请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简介;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报名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时间、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 9 月 19 日至2018年 9 月 30 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整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游大厦1505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拟定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09:30(具体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3、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851022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0577-88899877 传真: 0577-88899629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游大厦1505室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0577-86998861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17:00分整。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名资料和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窗口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