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络及弱电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络及弱电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SYZB201801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贞、梁云凤
项目联系电话:18818252438、151727202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06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贞梁云凤 18818252438、1517272029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络及弱电系统运维项目
2、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YZB2018017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需保证院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作,进行故障判断、故障处理、升级及优化建议。如设备出现硬件故障,需提供相应的维修备件,在此期间,服务方配合院方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预算金额:188986.00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09-19 13:30:00起至2018-09-26 13:30:00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1.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
报名地点: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 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营业范围;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方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9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3:30 至 2018年09月26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