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司法厅委托,就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1.2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80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58.98万元。
3. 采购人的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河南省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设计应涵盖但不限于上述项目建设内容的各个方面。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初步设计的要求结合河南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已投入使用的应用系统,以及目前已购的硬件设备和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需要,有所创新地开展河南省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的详细调研和方案设计,并提供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方案等技术文档。其中,提供的文档资料包括:项目整体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投资(资金)使用计划书、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含项目投资概算)、数据库初步设计说明书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计划、相关技术标准及业务规范等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中标人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负责后期项目施工服务。
4. 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6.1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市场主体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CA密钥办理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18楼,联系电话为0371-96596-0转人工。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5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6.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费用请投标人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市场主体系统查询,并时刻关注有关该项目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6.5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远程开标室(一)-7
7.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7.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8.2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司法厅
地 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 0371-65909715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综合业务部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36069
开具发票: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结束后统一开具发票。
如投标人领取发票不便,可将邮寄接收地址信息同开票信息一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