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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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2018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0 16:12:13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2018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已由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以蒸交计统字[2017] 40号文批准建设、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39号文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定额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工程预算总投资3308.80万元,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20km/h,建设规模为185公里。

  2.2招标范围:衡阳县2018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共37条线路,隐患里程约105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拟任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7月1日以后)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 月10日至2018年7月14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与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500元/份,设计图纸2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①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及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③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相关证件(建造师证、职称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公告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一套上述原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工程现场的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30 日 9 时00分。

  5.3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5.4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15号

  联 系 人:洪先生、梁先生

  电    话:13975455055、139754742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系 人:刘先生、罗女士

  电    话:18674742880、17707343674

  监督部门: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沿江路1号

  电    话:0734-6813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