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一中搬迁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6]82、83、87、88、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及路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铁一中搬迁配套市政道路交通工程及路灯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3、建设规模:铁一中搬迁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地址位于衡阳市珠晖区内,其中:酃湖大道北起规划的华天路,南至雁城东路,线路长度为501.1413米,道路宽度为40米;陵合路北起规划的华天路,南至雁城东路,线路长度为498.797米,道路宽度为30米;华天路东起规划的酃湖大道,西达陵合路,线路长度为885米,道路宽度为30米;新垅路西起规划的酃湖大道,东至良树塘路,线路长度为576.326米,道路宽度为14米;良树塘路北起规划的华天路,南达雁城东路,线路长度为499.5米,道路宽度为20米。本项目所有道路的交通工程及路灯工程。
4、计划投资:第一标段:交通工程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第二标段:路灯工程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5、招标范围:交通工程及路灯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交通工程 第二标段:路灯工程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交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最近连续六个月(即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没有在建工程;
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路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最近连续六个月(即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没有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6、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伍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日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罗家塘(衡州大道旁)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34-8862985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系人:王勇
电话:0731-85135397、0734-3121200、18107349969
传 真:0734-3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