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11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第1批建管甲供信号专业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芜湖至广德铁路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中东部,经由芜湖、宣城两市。
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内容:既有芜湖至广德铁路146公里现状电气化改造,延长芜湖南、湾址、巷口桥、建国、十字铺、誓节渡、广德等车站到发线有效长至1050米;封闭陶辛、陶辛镇、三元站;同步实施全线平改立、线路封闭等工程。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总工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条);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所投物资须为同一品牌且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1.7投标人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行政处罚期内或被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信誉不良评价处罚期内,本次投标无效;
3.1.8投标人2013年1月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2本次招标各包件专项资格要求:
包件名称: 信号防雷 标段编号: TAH161096-11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信号电源屏 标段编号: TAH161096-12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信号变压器 标段编号: TAH161096-13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道岔缺口监测 标段编号: TAH161096-14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总(或原铁道部)的技术审查或铁路有关权威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直流转辙机系列 标段编号: TAH161096-15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交流转辙机系列 标段编号: TAH161096-16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站内电码化设备 标段编号: TAH161096-17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高压脉冲轨道电路 标段编号: TAH161096-18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信号组合柜 标段编号: TAH161096-19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具有铁路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 信号机构 标段编号: TAH161096-20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1月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013年1月以来合同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304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与宿松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1009221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2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e-shrailway.com/)。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 系 人:蒯东山
电 话: 0551-62124035
传 真: 0551-62124035
电子邮箱:ah62124035@163.com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毛庆元
电 话 :15756188522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