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电力增容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机分公司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石化机械工单财计〔2018〕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电力增容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电力增容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路999号(中石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1、购置10KV压缩机变频装置1套,低压配电及控制设备4台,不间断电源装置1套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购置35KV配电装置1套、10KV配电装置1套、10KV电容器1套,更换高压柜12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3、改造辅助系统,包括控制及直流系统装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视频系统和其他系统建设;4、新建低压变配电室、高压变配电室、监控室各1间,建筑面积127平方米;新建压缩机试验平台2座(钢筋砼430立方米),以及电缆沟、排水沟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工作量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987.30万元。
2.5计划工期:9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以下工程范围的EPC总承包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不含甲供设备、材料)、施工、中交验收、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维修,配合完成投产试运、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且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H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
③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本项适用于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2013年以来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天然气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6)2015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 -2017年度审计报告);
(7)其他:上年度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营业收入10000万元;
(8)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 2013年以来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工作界面及进度款、结算款的分配比例,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本招标公告第3.1 款第(2)项第①条的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由不同专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本招标公告第3.1 款第(5)项项目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提交:2013 年以来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天然气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 机电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3 年以来,有至少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石油天然气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 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3 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石油天然气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由省级安监局发放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后应取得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颁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 2013 年以来有石油天然气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3 年以来有石油天然气工程EPC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6)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全面负责EPC单位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具有石化行业内工程档案管理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和工程管理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6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09时00分。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电汇,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户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武汉市东西湖支行
账号:3202 0085 2920 0315 172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 时00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华工园一路五号。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江钻公司三楼三号会议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
地址: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路999号;
邮编:430040 ;
联系人:刘伟 ;
电话:027-83248709;
传真:027-83248799;
电子邮箱:liuw2789.oset@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机分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