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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9 15:40:32    点击数:0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8]12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白云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云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20-3728035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38807210-76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1800221595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监管电话:020-3728035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305号

四.项目概况:白云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对医院门诊综合楼第2、3、4层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内墙、地面、天棚、门窗等的装修更新以及部分公用工程管线的局部迁改;同时对室外连廊及院区部分道路进行饰面改造。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028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2.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现状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配合概算送审工作、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设计范围和施工范围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项目建议书、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资料。

2.2 施工部分:

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施工内容包括:原有隔墙拆除及新墙砌筑,对建筑内墙、地面、天棚、柱子等室内围护结构进行饰面装饰翻新,更换老旧的内门窗、管线迁改新装空气净化系统、管线迁改、弱电系统改造、洁具安装、周边部分老旧道路进行翻修,包括原面层的铲除及新铺水泥面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规划、交通、质安监、环保、卫生、消防、建管、城管等部门。

(5)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6)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9.07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含竣工图纸编制)为人民币14.94万元(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确认的概算为准,总价包干);施工费控制价为人民币354.13万元,本项目施工费实行总价包干,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为包干总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概算中的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中标方案进行深化方案设计,初步技术设计及技术修正、施工图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129日至2018年121910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19900分至2018年1219  10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21910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2F)(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1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37280357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305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