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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2 10:31:03    点击数:0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111-FW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地址:吉林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609号

联系方式:王名海158344879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0431-89203935、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

2.2 招标范围:污水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修等与污水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修的有关工作;计划服务费用28元/

2.3 服务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耗材更换等事项,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2.4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范家屯镇北侧,东临新凯河防洪堤西侧

2.5 服务期:5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从事本项目及经营范围和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近五年内至少拥有一个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类似业绩的项目经验;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12日至2018年11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3)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10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地址:吉林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609号

联系人:王名海

电话:1583448794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招投标监督部门: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