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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公安局缉毒警务站信息化智能缉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7 17:14:00    点击数:0

 

云县公安局缉毒警务站信息化智能缉查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云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人(云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云县公安局缉毒警务站信息化智能缉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县公安局缉毒警务站信息化智能缉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XZCGK)2018-014 

2.3本项目总预算为218.95025万元

2.4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货物整体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费用),不得缺项、漏项。

2、投标人需保证本项目中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式。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政策支持: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表》。

3)公安系统开具监控设备的无缝对接证明(满足GB/T28181等国家及部颁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平台级联形式共享至上级公安机关,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日期前,此段期间内到项目所在地云县公安局开具)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投标人请于2018年117日起至2018年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办理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5.2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2018年117日起至2018年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12室)进行确认。到现场确认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签到时提交副本原件,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4)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近期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5)财务状况(2018年至今任意一季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没有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表》。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公安系统开具监控设备的无缝对接证明(满足GB/T28181等国家及部颁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平台级联形式共享至上级公安机关,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日期前,此段期间内到项目所在地云县公安局开具)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第2条内容提供。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第3条内容提供。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27上午0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5.3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含光盘)地址: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且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电子、纸质、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5.5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5.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及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2018年1127日上午09:00前交至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公司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7.1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县支行

   号:53050177613800000444-0248

人:李映萍

  话:0883-3227938

8、联系方式

   8.1 采购单位:云县公安局

人:李子莎

   话:15974901912

            址:云县瓦窑坝

   箱:309516503@qq.com

8.2 集中采购机构: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人:刘琼    吴雪菲

        话:0883--3223436

        真:0883--3223167

       址:云县新云洲社区瓦窑坝(国税局旁)

       箱:32361040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