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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2018年第一期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7 17:00:13    点击数: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海关2018年第一期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海关2018年第一期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OBFWGK34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雨亭、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405035/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海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

联系方式:010-586198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雨亭、李鑫  010-68405035/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本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周期

预算金额

1

核心业务系统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维护服务

本项目内容为北京海关2019年核心业务系统及相关外围业务系统维护、灾备系统维护及切换演练服务、相关技术培训。

1年

25万元

2

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及产品续保服务

本项目内容为北京海关2018-2019年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及产品续保服务项目(含备品备件)

1年

35万元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填写标书购买情况表并携带本条(4)要求的文件;(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无需提供)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6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1.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 账      号:86 7080 1128 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1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