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二标段)三次已由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红政办发【2018】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二标段)三次;
2.2项目编号:HHZB20180399-2;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内容包含雪亮工程建设一期30天存储、雪亮工程控制点传输(以下简称雪亮工程)等的建设租用和运维,并将现有平安城市摄像头前端升级为本次招标的前端摄像头,与新建平台统一租用和运维;
2.4采购预算:约19570950.00元;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含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7计划工期: 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
2.8质量要求:招标内容须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35114-2017)等标准体系的要求,且雪亮工程平台能接入泸西县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平台,统一运维,同时进行,并与上级公安部门成功对接;
2.9质保期:雪亮工程所采购设备质量保修期和运营维护期不低于3年;
3.0工程款支付方式:每期建设项目按甲方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服务费分为3年均等付清,即每年支付数额=该期工程款/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符合采购商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7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3.5 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说明;
3.7投标单位的设备供应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和国有网络运营公司签署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意向性合作声明;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1:30,14:00-17:30内持与国有网络运营公司签署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意向性合作声明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
6.2.2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伟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文秀路 地 址: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
联 系 人:王蒲家 联 系 人:谭力文
电 话:13508737976 电 话:15987782227、0873-6658807
邮 箱:13508737976@139.com 邮 箱:348717145@qq.com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