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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信息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5 16:01:48    点击数:0

依据钟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要求,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受钟祥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该局采购钟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信息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TKRB2018-14

2、项目名称:钟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信息化工程。

3、项目内容:钟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详细内容、规格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项目采购预算价金额:人民币932.06万元;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2016和2017年的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单位缴纳人员名单明细)。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所投项目相应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钟祥市西环一路32号六楼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3、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且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09:00时止(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钟祥市西环一路32号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六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开标地点:钟祥市西环一路32号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六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钟祥市公安局

地    址:钟祥市石城大道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13997900888

2、代理机构: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地    址:钟祥市西环一路32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97955955

七、信息发布媒体及时间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二0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