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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智慧校园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2 09:22:41    点击数:0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的委托,对其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智慧校园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18】002748;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25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智慧校园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18】002748;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256

3、采购项目预算:¥11942899.4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3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2日起至20181018,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2日上午00(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 2018112日上午0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6.4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六楼)。

6.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0.00元整。

7.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1834

7.3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8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

联 系 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731-22621020

地    址:株洲市文化路7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5-1718室

联 系 人:      欧阳永胜    肖佳璐   

联系电话:       0731-28522277     

传    真:       0731-28670666     

邮    编:          412007     

监督单位: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