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升级维护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1510020019
项目联系人:陈东琦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119673
采购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119673
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68562
预算金额:5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时须持有填写好的《政府采购登记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5、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为该项目预算的2%,计118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收款账户全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账号:55130188000004760 2.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2.4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设备升级维护SJZCS18033保证金”。 3、投标时必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并手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的保证金到账视同已报名。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