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安城市治安监控系统、补光灯建设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安城市治安监控系统、补光灯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CDZB-2018-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917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公安局
地址:镇赉县工农街东长青路北
联系方式:沈先生18043609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31-8591778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名称:平安城市治安监控系统、补光灯建设工程(二期)
二、任务通知编号:18316
三、项目编号:CDZB-2018-1001
四、采购内容:监控系统、补光灯建设工程(供货并安装调试)
六、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
七、供货地点:镇赉县(甲方指定地点)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八)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九)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十二)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十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十四)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十五)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8月)连续六个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十六)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8月)连续六个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