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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15:34:56    点击数:0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项目编号:PYZC2018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54-5631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平遥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张小强 0354-5631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敏0354-5625510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层1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 PYZC2018021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注:(1)系统建成后,承诺按照平遥大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和时限要求开发和提供系统接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上线调试及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额的60%;运行1年后,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支付中标总额40%。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未按下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一: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

   (北京时间:08:30-12:00, 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0354-5625510

3、领取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层117室)

4、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告A4纸打印版

       (4)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PYZC20180          包号:

单位名称


地址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方式二:邮箱发送:

1、报送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

发送时间:起始日的上午8:30至截止日的下午5:00(北京时间)

2、报送邮箱:pyzc5510@163.com

 3、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b、单位委托书;c、本公告A4纸打印版;d、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

4、上传格式:以JPG格式,勿压缩提供。

注:

(1)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不接收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材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日上午9:30

2、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三层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具体事宜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我们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敬请投标人关注。

十、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 平遥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张小强

联系电话: 0354-5631816

十一、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层117室)

联 系 人: 张敏

联系电话:0354-5625510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箱发送、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