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委托,就鹿邑县看守所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鹿邑县看守所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鹿采购【2018】0820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鹿邑县看守所 指纹防误提防误放人系统、监室智能监控警戒系统、狱侦系统、监区门禁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平台改造部分等项目采购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实施地点:鹿邑县看守所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2.5、供货期: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预算资金: 85.70393万元
2.8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3)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4)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署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投标人于2018年9月20日 8:30分至2018年9月27日18:00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投标人如有意愿报名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投标人在公告期内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其后果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20日 8:30分至2018年9月27日18:00分。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0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5.5本项目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94-75330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胜国际1号楼B座19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685888/61661999
邮 箱:hjjszb@126.com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