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嘉定区信息中心嘉定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视频图像专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9)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具有关于经营有线网络光纤资源,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嘉定区信息中心嘉定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视频图像专网)
2、招标编号:SHXM-14-20180911-15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2018T048)
3、预算编号:14-18-z98470,14-Q18-233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配套嘉定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项目中的嘉定区区级视频共享平台和各委办局、街镇综治办、市政务外网图像专网以及公安联网共享平台、区综治信息平台的网络连接和数据安全服务,建设嘉定区视频图像专网,服务于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府部门,为全区各委办局的业务应用提供网络承载服务,实现全区各单位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服务期限:系统验收合格后三年(其中通信服务为一年)
5、交付地址:用户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用户方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5155800.00元(国库资金:3660000.00元;自筹资金:114958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通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1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4.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具有关于经营有线网络光纤资源,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2 09:00:00至2018-09-19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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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0。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10:0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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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定区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A200 |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5 | |
邮编:201822 | 邮编:201800 | |
联系人:邹华伟 | 联系人:庄佳琰 | |
电话:69989314 | 电话:69989888*2822 | |
传真:69989217 | 传真:69989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