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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雪亮工程”二期设备和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4 15:20:11    点击数:0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石鼓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石鼓区雪亮工程二期设备及数字电路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石鼓区雪亮工程二期设备及数字电路租赁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石财采计备[2018]212

委托代理编号:YCZX-2018-C024

采购项目预算:279.6万元/(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租赁服务期限:3(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壹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提供监控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4 日起至2018820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9915室)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三证没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4)安全技术防范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89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石鼓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址: 衡阳市石鼓区政府内

   人: 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9

  人:华恒

联系电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转分机号8955

    真:0734-8272188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734-817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