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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楼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3 15:47:20    点击数:0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楼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46017-0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楼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新审判楼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3日 至 2018年08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4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08241500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博锋联系电话:0756-2255677,25500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锦荣 联系电话:0756-5788787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万春联系电话:0756-2255677
传真:0756-2550023邮编:519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
联系人:郭锦荣联系电话:0756-5788787
传真:5102230邮编:5191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