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3-201808-hy008-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0,76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E、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3日 至 2018年08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国华商务中心3楼31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34493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1322 |
联系人:郭诚茹 | 联系电话:0755-83266309 |
传真:0755-83266309 | 邮编:518131 |
(三)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四路3号 |
联系人:黄伟华 | 联系电话:0752-3344932 |
传真:0752-3344705 | 邮编:51621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