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号:18C0093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2018年-2020年社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8,705,613.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作业范围
(一)道路清扫保洁:李家沱辖区范围内涉及11个社区负责的所有范围共计:277957m2(详见附件1),包含背街支路、院坝边坡、游园绿地、城乡结合部处等公共区域的路面及附属设施的清扫保洁、平街3楼及以下的立体垃圾清理,每周定时对各社区冲洗保洁2次,每天对各个社区洒水1次;每天清除各社区内大件垃圾。(洒水车、冲洗车、投标人自行提供)。
(二)厕、站管理:城区范围内由街道管理的27座厕站的24小时开放值守;清扫保洁冲洗,公厕周边外5米范围责任区的清扫保洁;日常管护,包含公厕水龙头、电灯泡的更换,门窗简易修复,公厕下水简易疏通;每月产生的水、电费由招标人提供,管理人员必需严格管理公厕,如出现偷用水、电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担水、电产生的费用。
(三)暴露垃圾清运:包含生产生活暴露垃圾清运、废旧家具清运(运输车辆投标人自行提供)和楼幢垃圾的定点清运(由社区引导居民自行放至楼下指定地点,楼道卫生问题由楼幢居民自行负责,不再收取清洁费);但不含建筑装修弃渣,若有建筑弃渣清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另行支付费用。
(四)“牛皮癣”清理:社区道路清扫范围内的所有楼幢平街2层内外墙“牛皮癣”清理,包括张贴栏的定期清理。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1日 至 2018年8月21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21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21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李家沱街道
采购经办人:冉锋
采购人电话:6286055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巴南大道1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66275565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龙海大道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