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18年度长沙厂“信访维稳及三项工作”管理平台建设(招标编号:X430100YYYY001035001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18年度长沙厂“信访维稳及三项工作”管理平台建设
招标范围:1、2018年长烟网格化维稳管理平台的建设任务及“离退休管理及三项工作”系统软件定制化改造。
2、2018年长烟制丝车间SPC/MES系统监控管理机“触摸屏”的定制购置,长烟“离退休管理及三项工作”触摸屏的定制购置。
预计服务周期:2018.08.15-2019.9.30,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招标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资质要求:/;
(3)财务状态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4)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要求:/;
(6)信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③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查询结果报 影印件,查询结果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查询报告在有效期内;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者,请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hnsdzjy.com)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2210016)。
(3)招标文件取消线下购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未启用前,所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均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以网络传输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方烟草网招投标信息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地址:长沙市劳动中路426号
联系人:郁胜石 电话:0731-85516888-105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冯索,曹森参,李沐阳 电话:0731-85177559/85177560
7、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
当前标段的保证金收款账号为:84318999910100031000534
注:投标人通过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帐号内。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电话:899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