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张财采计[2019]-101
委托代理编号:ZJJKY-2019-033
项目交易编号:ZCJY2019-152
3. 采购项目预算:500 万元
4.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9年01月至2019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9年01月至2019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9年01月至2019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9年01月至2019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的证明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提供由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7)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不是失信当事人,失信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其不是失信当事人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自行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8-30 08:00:00 - 2019-09-05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自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9.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9.4.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9.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9.4.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9 09:00:00
开标时间:2019-09-19 09:00:00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午路220号)开标室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1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地 址:张家界市古庸路192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974429282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逸臣中央5栋1204室
联系人:康先生
邮编:427000
电 话:15674414333
传真:0744-8259098
发布时间:2019-08-29 15: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