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慈利县财政局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慈利县财政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财政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9]143
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9-CG214
项目交易编号:ZCJY2019-146
3. 采购项目预算:400 万元
4.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慈利县财政局机房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8-20 08:00:00 - 2019-08-26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自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 元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0 09:00:00
开标时间:2019-09-10 09:00:00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午路220号)开标室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 其他
无
1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慈利县财政局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大道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7448235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办事处
地 址: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联系人:杨晓庆
邮编:427200
电 话:13517441101
传真:0744-213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