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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5 16:03:07    点击数:0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908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36898248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齐宏伟0434-4223098,13843483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晶 1368982485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908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2.2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2.3采购预算:500万元;

2.4实施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正式上线工作。

2.5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包装完好的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售后服务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8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8月15日08:30分至2019年08月21日16: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本;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6)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7月-12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齐宏伟

电  话:0434-4223098,13843483567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晶 13689824855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2019年0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售后服务能力;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8.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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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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