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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16:48:26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就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227

2.3 采购内容:现场勘查类设备及侦查类设备(具体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一年。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预算金额: 880000元

3.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至少任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4.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为准,投标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4日至20196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壹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森林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牛路6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08116 

代 理 机 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亚洲

电话:0371-55365976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