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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视频监控采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4 14:43:20    点击数:0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采集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4510020032
项目联系人:任惠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031153
采购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858395
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031153
预算金额:749.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5-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期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2016年,4月1日起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件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规定,开标时需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BBB(含)及以上,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