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招 标 人:长沙市公安局。
1.2招标内容: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荷花园基地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及地下室安防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审(2019)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市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荷花园基地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及地下室安防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代建;
2.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荷街62号(原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院内);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投资控制金额:估算总投资约6900万元,资金不含征拆费用,也无征拆任务,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8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长政发[2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
2.7代建范围: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荷花园基地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及地下室安防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项目联合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长沙市以外的,必须有在本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3.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代建业绩(如有)三者均可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查证。(查询网址:http://218.76.24.105:88/);
3.4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3.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建代建项目常驻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其它在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及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等,也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记录;
3.7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1号令),与本项目代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中标通知书备案时,行政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s://fwpt.csggzy.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显示屏)。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发布。
十、招标单位:长沙市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行政监督:长沙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指导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