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SJSXM-2019012843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洪生
项目联系电话:8892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一号
联系方式: 胡居琦/887885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洪生889207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8)投标方在中标后必须与招标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中标方应对项目资料、工程图纸、系统框架及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于第三方。(9)投标方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本条资质要求仅限于第一包)。(10)投标方需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业务类型为安防监控(本条资质要求仅限于第三包、第四包)。(11)投标方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本条资质要求仅限于第三包、第四包)。(12)投标方需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本条资质要求仅限于第五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6.5150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81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8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