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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训室建设(B包:装修及配套设施含监控系统)六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8 16:13:27    点击数:0
  • 1、项目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训室建设(B包:装修及配套设施含监控系统)六次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1】-002号-1-1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01】-002号-1-1  

  • 4、项目联系人:晏君  

  •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623846 1818591502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训室建设(B包:装修及配套设施含监控系统)。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450,000元

    • (4)最高限价:1,45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55天内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不作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⑦、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承诺函原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4-09 09:00:00至2019-04-29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4-30 13: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4-30 13:4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4-09 09:00:00至2019-04-30 13:4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帐  号:3811012105000009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

    •   项目联系人: 陈主任

    •   联系电话: 13985965191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美福百货西楼10楼9-2

    •   项目联系人: 晏君

    •   联系电话: 0859-3623846 1818591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