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934102_000011-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蓬
项目联系电话:87150241-87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张仪村路三顷地甲三号
联系方式:张振华,010-89082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蓬,87150241-87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3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包数 | 项目内容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330 | 3 | 信息化运维 | 办公 | 一批 | 行业 标准 | 否 |
本项目采购需求: 信息化运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3-21 09:00 至 2019-03-28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F出口北行50米)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1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4-11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第一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进口产品管理;⑦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