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经孟津县财政局孟财购[2018]J-125-2号批准,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会盟大道、龙马路七个路口改造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8]125-2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会盟大道、龙马路七个路口改造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项目三次。共两个标段,一标段:七个路口交通信号工程-信号灯,控制价:1827393.72元;二标段:七个路口交通信号工程-监控,控制价:379512.45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两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打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建设所在地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情况证明书》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18:00。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孟津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mjggz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时整。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孟津县会盟大道
联系人和电话:莫先生 15896650006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和电话:王女士 0379-67869002
十、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
十一、本次采购免收代理服务费。
十二、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