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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行政审批局采购“互联网+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平台运行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15:55:39    点击数:0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采购“互联网+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平台运行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24310020006
项目联系人:薛志远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09869
采购人: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望都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43121188
代理机构:河北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2-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09869
预算金额:219.03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3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2-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2-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望都县土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所投项目在工商经营范围内;(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所投项目在工商经营范围内;(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包括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 ,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投标人自负。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