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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2019至2021年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1 15:15:39    点击数: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2019至2021年维护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902-1013-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2019至2021年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11,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2019至2021年度维护服务

人民币3,211,000.00

 

维护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监管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

4. 供应商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授权予其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授权予其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注:报名时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名将予以拒绝。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12日 至 2019年02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383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8508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人:李富军联系电话:0757-88828485-85083
传真:0757-88883377邮编:528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