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委托,对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网)-GK2018120004
3、委托代理编号:HNXZ-CS2018CSCG-12138
4、采购项目年度预算:1334880元/3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分局内IT网络、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办公用计算机、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投影仪、数码摄像、监控、视频会议系统、门禁系统、平台软件及相应配套硬件等办公电子设备的维护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5000元整(人民币)。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 1 月 22 日17:00时至 2019年 1月 29 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长沙市谷苑路26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89087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点435号唐朝大厦18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4115987、1308053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