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项目编号:PYZC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项目联系电话:0354-5625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平遥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小强0354-5631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敏0354-5625510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共1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 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注:(1)系统建成后,承诺按照平遥大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和时限要求开发和提供系统接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上线调试及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额的60%;运行1年后,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支付中标总额4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