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郑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网络信息及多媒体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网络信息及多媒体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Z-HZ-2019004C-05
三、采购人名称: 南郑县公安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周家坪司法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6-55252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6-8897702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网络信息及多媒体应用系统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相关;(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三个月份的缴费凭据);(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三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08 08:30:00至2019-01-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4日,8:3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须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8 14: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28 14: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97702
2、开户名称: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25121018260013131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