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800Y03N55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监控设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元):1,36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项目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监控设备 | 1批 | 136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 (3)合同余款在设备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
5.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条款的要求。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2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成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0853。
(二)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 3 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0853。
传真:0763-5820803。
邮编:511800。
(三)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传真:0763-3631913。
邮编:5115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