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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雪亮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3 15:42:40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雪亮工程”一期 已经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采购人为南乐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天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全国公开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HNTZL-2018-187

2.2项目名称:南乐县“雪亮工程”一期

2.3采购内容:高清摄像头和后台存储,人像卡口和后台存储,微卡口、高空瞭望和后台存储等

2.4财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200万元

2.6工期:3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10需落实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201914日至2019年110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pyggzy.com/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4.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截至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5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招标联系方式:

人:南乐县公安局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33371

   址: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天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78724948   

   址:郑州市德厚街6号煤建大厦A座1单元803

联系邮箱:1969991295@qq.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