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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病残吸毒收治中心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医疗设备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8 11:09:33    点击数:0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普宁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的委托,对 普宁市病残吸毒收治中心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医疗设备配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81-201812-20502001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病残吸毒收治中心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医疗设备配套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97,65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1: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完成时间

1

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1项

159765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包2:医疗设备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完成时间

1

医疗设备

1项

700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详见文件第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包1:医疗信息化系统、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包2:医疗设备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28日 至 2019年01月0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东新河文化广场旁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14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东新河文化广场旁办公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14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东新河文化广场旁办公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663-256097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东新河文化广场旁办公楼
联系人:元绵泰联系电话:0663-8212178
传真:0663-8598108邮编:522000
(三)采购人:普宁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地址:普宁市燎原镇乌石村公安局戒毒所后面
联系人:李海钦联系电话:0663-2560978
传真:0663-2560978邮编:51534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