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8年校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校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8-955-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东一路61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29-874510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人:潘乐、刘强
电话:029-88228899-663/660
传真:029-8822567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2018年校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视频监控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用途: 校园安全建设
采购预算: 491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只须出示其身份证件);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4 09:00:00至2018-12-2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六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开标二室
3、开标时间:2019-01-04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开标二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28899-663/660
2、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4、账 号:3020127800449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