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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云阳县政府大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一期)项目(18C0190)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3 11:17:21    点击数:0

一、项目号:18C0190 采购执行编号:YYZFCG-C2018184号

二、项目名称: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云阳县政府大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一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232,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云阳县政府大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一期)项目¥4,232,000.001详见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总计:¥4,232,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有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并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除外)。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13日 至 2018年12月23日 11: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

方式或事项:

网上下载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十、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15:00

磋商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四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朱予

采购人电话:02355129713

采购人地址:云阳县四大家办公楼A118

代理机构: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绪华

代理机构电话:02355522336

代理机构地址:云阳县北部新区云商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