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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智能安防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6 16:11:56    点击数:0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智能安防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3-201812-101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智能安防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5,765.6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智能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最高限价:595765.60 元,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4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备案证;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7 .投标人在广东省江门市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正式注册,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 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及相关事宜,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才能成为有效投标人,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二)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

2018年 12 月6日至2018年 12月14日17:30止。

(三)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视为售出。

(四)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44001670225051089012开户行:江门建行院士路分理处)。

(五)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3、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备案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6日 至 2018年12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宏兴路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中心内))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中心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赞强联系电话:0750-32867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223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宏兴路8号
联系人:曾赞强联系电话:0750-3286738
传真:0750-3286680邮编:529000
(三)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联系人:潘杰伟联系电话:0750-8222398
传真:0750-8222398邮编:52902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