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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园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9 14:58:54    点击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委托,就软件园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科信建代[2018]0944号

交易登记号:18CG02010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交货期

1

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1

612843

签订合同后,接业主通知5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它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2月17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6/index.html,也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 )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地址详见6.1条款)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地址详见6.1条款)“业务资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6.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地址详见6.1条款)“业务资讯——资料下载”栏目(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

6.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形 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73;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9.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8290、18805842062(建设银行)。

9.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招标代理申请退还后办理;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招标代理申请退还后办理;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若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能会被银行退回或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9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9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其他事项

1、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商。

3、投标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毛军华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公开阅览标书:软件园停车场改造工程监控设备采购项目11.21_201811291353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