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和内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该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采购需求:防火墙、监控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预算金额:1742760.5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元伍角捌分。
2.3交货期(含采购、安装、运行调试期):30日历天内。
2.4验收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报名和招标文件资料费为600元/份,上述费用缴纳后不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2栋A座4楼。
5.3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5.4开标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2栋A座4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和玉兰
联系电话:139 8875 5139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珍林
联系电话:139 8876 8882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2幢A座4楼